首页 »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食品学院经费发放签字注意事项通知 时间:2014-11-17 来源:食品学院 作者:食品学院 各专项经费中,学生劳务费发放由专项负责人签字,不用科研副院长签字。各横纵向科研项目中,学生劳务费和教师科研津贴发放由课题负责人签字;仅在课题负责人给自己发放科研津贴时,除课题负责人在项目主管位置签字外,还需由学院院长或科研副院长签字审核。